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对外贸易管理 > 货物贸易禁止法规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10号 关于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发布时间:2009-12-04 14:57:02  来源:  浏览:2151次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10 关于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0912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