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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6号 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及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发布时间:2014-02-12 18:09:58  来源:  浏览:1730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6号 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及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014124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customs.gov.cn) 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及其他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水平数量的情况。至2014212 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3716.831吨,超过201412597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42 13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2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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