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 【发文字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 |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30日 | 【实施日期】2017年01月01日 |
【法律类别】货物贸易限制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已被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85号废止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201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