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商务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07号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6日 | 【实施日期】2019年01月01日 |
【法律类别】货物贸易限制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被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5号废止 |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07号 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2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