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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出版总署、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号 关于发布《2012年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目录》
    发布时间:2011-12-31 10:29:57  来源:  浏览:2302次

    新闻出版总署、海关总署联合公告 关于年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目录 (2011年12月31日)


      根据《海关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目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备注

    单位

    8523292800

    重放声音或图像信息的磁带

    已录制的录音带、录像带

    8523292900

    已录制的其他磁带

    8523299000

    其他磁性媒体

    8523491000

    仅用于重放声音信息的已录制光学媒体

    8523499000

    其他已录制光学媒体

    8523801100

    已录制唱片

    8523809900

    其他媒体

    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除外


      自2012年1月1日起,音像制品进口以本目录为准。

    新闻出版总署
    海关总署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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