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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73号公告 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发布时间:2012-05-07 10:39:42  来源:  浏览:2421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73号公告 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实施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45号令),现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予以公布。其中,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的过渡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51

    附件: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

     

    序号

    名称

    定义

    备注

    01

    肉类

    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

    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02

    水产品

    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植物产品及其制品

    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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