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明书管理系统的申报行为,统一填报要求,编制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填报指南》, 现予以发布。本公告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濒管办2018年第5号公告.pdf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