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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公告 对运往美国的货物提供熏蒸或消毒证书(1998年12月7日)
    发布时间:1998-06-20 06:00:00  来源:  浏览:2574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1998年12月7日)

      自1998年12月17日起,对所有运往美国的附有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的货物,企业在向海关申报时均应提供由进出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熏蒸或消毒证书,无上述证书的货物海关不予放行。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于1998年12月7日由各地海关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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