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全站检索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发布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说案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国家国别(地域)贸易政策
>
中国-欧盟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4号 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和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06-06-28 06:00:00 来源: 浏览:1817次
海关总署公告
(2006年第44号)
2002年6月2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和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初裁时间2001年8月16日开始,期限为5年。在征税时间届满之际,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发布了2006年第56公告,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和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详见附件1)。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和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8月15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和韩国的二氯甲烷(税则号列:29031200),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详见本公告附件2。
反倾销税的计算公式为:
反倾销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征收反倾销税产品的范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20号公告规定的产品范围一致。
二、凡申报进口二氯甲烷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英国、美国、荷兰、德国或韩国的,还需提供原厂商发票。对于申报进口二氯甲烷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也无法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不是英国、美国、荷兰、德国或韩国的,海关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最高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于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是英国、美国、荷兰、德国或韩国,但进口经营单位不能提供原厂商发票的,海关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相应国家或地区其他公司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三、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和韩国的二氯甲烷如何征收反倾销税等方面的问题,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1年第9号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1号的规定执行。
四、在对进口二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期间,出现相同或类似货物而海关无法确定是否应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时,有关单位应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由商务部商有关部门作出裁定。海关将根据商务部的裁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6年第56号公告(略)
2.二氯甲烷反倾销税税率表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2
二氯甲烷反倾销税税率表
┌──────┬───────────────────────┬────────────┐
│ 原产国 │ 厂商名称 │ 反倾销税税率 │
├──────┼───────────────────────┼────────────┤
│ 英国 │ 英力士氯化有限公司(Ineos Chlor Limited.) │ 6% │
│ ├───────────────────────┼────────────┤
│ │ 其他英国公司 │ 39% │
├──────┼───────────────────────┼────────────┤
│ 美国 │ VULCAN物资公司(Vulcan Materials Company) │ 53% │
│ ├───────────────────────┼────────────┤
│ │VULCAN物资公司(生产商)/英国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49% │
│ │ (BP Chemical Trading Company)(贸易商) │此税率只适用于英国化工贸│
│ │ │易有限公司销售Vulcan物资│
│ │ │公司的被调查产品时适用,│
│ │ │英国化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
│ │ │其他供货生产商被调查产品│
│ │ │时,适用其他供货生产商的│
│ │ │ 税率。 │
│ ├───────────────────────┼────────────┤
│ │ 其他美国公司 │ 58% │
├──────┼───────────────────────┼────────────┤
│ 荷兰 │阿克苏诺贝尔基础化学品有限公司(Akzo Nobel │ 9% │
│ │ Base Chemicals BV) │ │
│ ├───────────────────────┼────────────┤
│ │ 其他荷兰公司 │ 57% │
├──────┼───────────────────────┼────────────┤
│ 德国 │ 德国公司 │ 66% │
├──────┼───────────────────────┼────────────┤
│ 韩国 │三星精密化学株式会社(SAMSUNG Fine Chemicals │ 4% │
│ │ Co.,Ltd.) │ │
│ ├───────────────────────┼────────────┤
│ │ 其他韩国公司 │ 28% │
└──────┴───────────────────────┴────────────┘
标签:
海关
关总
总署
署公
公告
告2
20
00
06
6年
年第
第4
44
4号
号对
对原
原产
产于
于英
英国
国、
、美
美国
国、
、荷
荷兰
兰、
、德
德国
国和
和韩
韩国
国的
的进
进口
口二
二氯
氯甲
甲烷
烷继
继续
续征
征收
收反
反倾
倾销
0
喜欢
赞一下
我要提问
上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号 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
下一篇: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39号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布基纳法索、德国输入禽类及其产品
相关推荐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5号(关于进口委内瑞拉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4-04-17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3号(关于进口巴西牛血液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4-04-16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2024-04-16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2号(关于恩骅力公司继承相关公司在锦纶6切片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税率的公告)
2024-04-13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0号(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
2024-04-10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9号(关于进口乌拉圭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4-04-10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24〕7号 )
2024-04-09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9号(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04-09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发表留言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回复
热点推荐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
2019-03-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2013〕10号)
2013-05-08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2017年2月16日公安部 公通字〔2017] 6号印发)
2017-0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发布)
2004-09-19
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公告2012年第57号 关于发布《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
2012-09-1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02号 关于发布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企业名单
2009-11-12
最新推荐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5号(关于进口委内瑞拉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4-04-17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3号(关于进口巴西牛血液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4-04-16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2024-04-16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2号(关于恩骅力公司继承相关公司在锦纶6切片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税率的公告)
2024-04-13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0号(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
2024-04-10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9号(关于进口乌拉圭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2024-04-10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