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06年第65号 |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7日 |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7日 |
【法律类别】中国-中亚西亚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5号
(对伊朗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商船海运协定》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商交通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伊朗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0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