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06年第20号 |
【发布日期】2006年4月29日 | 【实施日期】2006年6月1日 |
【法律类别】报关单位及报关员管理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失效,被海关总署令第216号废止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6号,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办法》生效前《报关员证》的有效期
(一)2006年5月31日之前(含当日),在海关取得8位报关员注册编码的报关员,其《报关员证》有效期延至2008年,具体时间以《报关员证》发证日期标注的月日为准。
(二)持上述《报关员证》的报关员,在有效期届满前,均可凭以办理报关业务,不需要到海关办理《报关员证》延长有效期的签注手续。
二、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人申请报关员注册时提交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应当符合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险种的规定。
三、关于逾期提出报关员注册延续申请
按照《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报关员逾期提出报关员注册延续申请的,海关不予受理。但是,报关员在有效期届满后仍然需要从事报关业务的,应当重新申请海关办理报关员注册。
四、关于考核及出具考核合格证明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拟注册地海关的考核。考核合格的,海关予以出具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关于报关员培训
海关鼓励报关员参加报关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
六、关于《报关员证》
(一)自2006年6月1日起,海关启用新版《报关员证》。有效期已经延至2008年的旧版《报关员证》,在有效期内不需要换发新版《报关员证》。
(二)自2006年6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制作《报关员证》的照片应为蓝底(或白底)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
七、关于《办法》所涉及报关员注册行政许可项目法律文书的统一格式样本
(一)《报关员注册变更申请书》(见附件1)。
(二)申请人申请办理报关员注册、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提交相关材料的同时,应当填写《报关员注册材料签收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见附件3)。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见附件4)。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见附件5)。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决定书》(见附件6)。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延续决定书》(见附件7)。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变更决定书》(见附件8)。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9)。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撤销报关员注册决定书》(见附件10)。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行政许可法律文书送达回证》(见附件11)。
八、《办法》施行后下列文件废止
(一)1992年9月9日下发的《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管理规定〉的通知》(署监一〔1992〕1417号);
(二)1995年7月3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清理整顿报关企业和报关员队伍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稽〔1995〕518号);
(三)1996年7月19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报关行为管理问题的通知》(署监〔1996〕610号);
(四)1996年12月31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对未年审报关单位及报关员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问题的通知》(署法〔1996〕1021号);
(五)1997年4月8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规定〉的通知》(署稽〔1997〕307号);
(六)1997年12月5日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下发〈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年审的规程〉的通知》(署稽〔1997〕969号);
(七)1998年8月27日下发的《稽查司关于为供港鲜活商品报关的报关员制发报关员卡有关问题的通知》(稽管〔1998〕42号);
(八)1998年12月24日下发的《监管司关于做好海关对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监管〔1998〕31号);
(九)2000年1月5日下发的《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企业年审工作事宜的通知》(监管〔2001〕2号)。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关员注册变更申请书
2.报关员注册(延续、变更)材料签收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决定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延续决定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报关员注册变更决定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撤销报关员注册决定书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行政许可法律文书送达回证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附件1
报关员注册变更申请书
海关:
本人因故申请变更下列报关员注册内容:
项目
现为
拟变更为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报关单位名称
报关单位海关编码
现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
2、《报关员证》;
3、其它: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现向你关提出报关员注册变更申请,请予以受理。
联系电话: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报关员注册(延续、变更)材料签收表
项目
名 称
确认(√)
备 注
许
可
申
请
《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报关单位的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身份证件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报关业务实习证明材料(首次申请用)
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台港澳人员申请用)
许
可
延
续
申
请
《报关员注册延续申请书》
报关单位的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身份证件复印件
《报关员证》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许
可
变
更
《报关员注册变更申请书》
《报关员资格证书》(已变更的)
《报关员证》
注:1、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注册(延续)申请时可以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人事证明;2申请人为台湾居民或者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注册(延续)时还应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提交人: 接收海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联系电话: 海关经办关员:
接收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注册延续、注册变更)的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有下列第 项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海关行政许可;
(2)申请材料不齐全;
(3)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
(具体告知事项)
特此告知。
(海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注册变更、注册延续)的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予以受理。
(海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注册变更、注册延续)的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 有下列第 项情形,
(一)申请依法不属本海关职权范围;
(二)不具备报关员注册申请资格;
(三)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 )项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决定不予受理。
应当依法向 海关申请。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海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准予报关员注册决定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的申请,符合报关员注册许可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决定准予报关员注册。姓名为: ,报关员注册编码为: ,身份证编号为: ,所在报关单位名称为: ,所在报关单位海关编码为: 。
在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后,应当在所在报关单位的报关地域执业,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海关行政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7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准予报关员注册延续决定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延续的申请,符合报关员注册延续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决定准予报关员注册延续。有效期延续至 年 月 日。
(海关行政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8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准予报关员注册变更决定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变更的申请,符合报关员注册变更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决定准予报关员注册变更。(此处具体列明变更前内容) 变更为:(此处具体列明变更后内容) 。
(海关行政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9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注册变更、注册延续)的申请,不符合(具体列明不符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决定不准予行政许可。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海关作出不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行政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撤销报关员注册决定书
【 】 号
:
经审查,我关作出的准予你报关员注册的行政行为( [ ] 号),有(此处列明撤销原因)
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决定:撤销你的报关员注册。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海关作出撤销你报关员注册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行政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送达回证
【 】 号
受送达人:
代 理 人:
送达方式:(具体列明送达方式)
送达地点:
送达文书:
(具体列明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
签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签收人非受送达人的,请注明与受送达人关系:
经办关员签名: 年 月 日
受送达人拒签情况: (此处由经办关员填写)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