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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号 公布2014年度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事项
    发布时间:2014-01-03 15:08:17  来源:  浏览:2263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号 公布2014年度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海关统计信息的透明度,提升海关统计服务能力,方便公众使用海关统计数据,现就2014年度海关统计数据公布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2月公布2014年的月度海关统计数据起,海关统计快讯、月报与年报在现有按美元计价统计报表的基础上,全面增加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统计报表。公布次序上,人民币计价统计报表在前,美元计价统计报表在后。
      二、自20142月公布2014年月度正式数据开始,在海关统计资讯网(www.chinacustomsstat.com)同步公布中文月报。
      三、《2014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海关总署

    201413

    附件

     

    2014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时间

    快讯

    (电子版)

    月度正式数据

    中文月报

    (印刷版)

    英文月报

    (印刷版)

    中文年鉴

    (印刷版)

    英文年鉴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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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度数据指上一个月的当月数据及1至上一个月的累计数据。其中,“快讯”为海关统计月度初步汇总数据;“月度正式数据”是在月度初步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差错后形成的正式数据;“中文月报”和“英文月报”为以海关统计月度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

    二、“中文年鉴”和“英文年鉴”指以上一年度的海关统计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年鉴出版后对上年度数据不再更正。

    三、“快讯”中文版由海关总署通过政府网站(www.customs.gov.cn)及新闻媒体对外公布;“快讯”英文版由中国报关协会主办的中国通关网(www.e-to-china.com)对外公布

    四、“月度正式数据”由海关对外数据咨询服务部门提供数据咨询。海关总署数据咨询电话:010-65195623;传真:010-65195884;网址:www.chinacustomsstat.comwww.hgtj.cn;邮箱:service@hgtj.cn

    五、“中文月报”和“中文年鉴”由《中国海关》杂志社出版发行。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甲1号朝阳口岸中国海关信息出版大厦6层《中国海关》杂志社 ;电话:010-65194252;传真:010-65194245;邮编:100023;邮箱:fa_xing@customs.gov.cn

    六、“英文月报”由香港经济导报社出版发行。联系地址:香港轩尼诗道34216字楼;电话:852-25722289:传真:852-28342985;网址:www.eiahk.com,邮箱:eiaet@pacific.net.hk

    七、“英文年鉴”由香港方誉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在线服务。联系地址:香港菲林明道8号大同大厦803-804室;电话:852-29739133;传真:852-25309820,网址:www.b2bchina.com.hk;邮箱: info@goodwill.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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