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 海关税法规目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协定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15〕25号)
    发布时间:2015-12-23 15:24:24  来源:  浏览:2179次

    海关总署:

    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5年12月20日起实施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第一年税率,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年税率。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协定税率表

    2. 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2016年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