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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 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
    发布时间:2018-11-02 15:06:00  来源:  浏览:3273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2日 【实施日期】2018年12月01日
    【法律类别】商品归类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根据第218号修订),现公布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意见作为归类决定执行(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7-60次会议归类决定.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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