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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20号 关于公布准予延续注册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2018-12-29 00:00:00  来源:  浏览:2123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20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9日
    【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令第145号),海关总署对注册有效期截至2018年底的64家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开展了延续注册工作。经审核,55家企业满足延续注册条件,决定准予延续注册(企业名单见附件1)。

      截至2018年底,注册有效期届满,但未递交延续注册申请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境外生产企业9家,其注册资格予以注销(企业名单见附件2)。注销注册资格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其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不得进口。2019年1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报关时保质期不足三个月的不得进口。

      特此公告。

    附件:

    1婴幼儿配方乳品生产企业延续注册名单.tif

    2婴幼儿配方乳品生产企业注销名单.tif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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