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类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综合及卫生检疫法规目录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42号)
    发布时间:2011-05-26 10:12:13  来源:  浏览:2225次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42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你局《关于申请2011年继续执行减免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政策的函》(国质检财函〔2011〕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其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具体实施减免的出口农产品目录见附件。

     二、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政策执行到2011年6月30日止。

     附件: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农产品目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农产品目录.doc

     

    附件:

     

    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农产品目录

    H.S编码范围

    产品类别

    HS第01章

    活动物

    HS第02章

    肉及食用杂碎

    HS第03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HS第04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HS第05章

    其他动物产品

    HS第06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HS第07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HS第08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橘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HS第09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香料

    HS第10章

    谷物

    HS第11章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HS第12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HS第13章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HS第14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HS第15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HS第16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HS第17章

    糖及糖食

    HS第18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

    HS第19章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HS第20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HS第21章

    杂项食品

    HS第22章

    饮料、酒及醋

    HS第23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HS第24章

    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品目33.01

    精油

    品目35.01至35.05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

    品目41.01至41.03

    生皮

    品目43.01

    生毛皮

    品目50.01至50.03

    生丝和废丝

    品目51.01至51.03

    羊毛和动物毛

    品目52.01至52.03

    原棉、废棉和已梳棉

    品目53.01

    生亚麻

    品目53.02

    生大麻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