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文字号】质检总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2日 | 【实施日期】2018年01月22日 |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根据我国专家对罗马尼亚苜蓿草、保加利亚植物源性配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罗、中保检验检疫部门协商,确定了罗马尼亚苜蓿草、保加利亚植物源性配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罗马尼亚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和《进口保加利亚植物源性配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罗马尼亚苜蓿草、保加利亚植物源性配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
附件:
2.进口保加利亚植物源性配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要求.doc
质检总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