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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133号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阿根廷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
    发布时间:2015-11-30 16:05:21  来源:  浏览:2838次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我国专家对阿根廷苜蓿草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阿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议定书》,阿根廷苜蓿草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阿根廷苜蓿草进口。

    附件:进口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 

    进口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关于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苜蓿草(Medicago sativa L.),是指在阿根廷共和国生产、经二次压缩的苜蓿草捆。

    三、加工厂的批准

    苜蓿草必须来自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MAGyP)下属的国家农业食品质量卫生局(以下简称“SENASA”)考核批准的加工厂。加工厂由SENASA向质检总局推荐并获得注册登记后方可向中国出口。获准注册的加工厂名单可在质检总局动植司网站查询。

    四、检疫性有害生物和转基因要求

    苜蓿草不得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见附1)和未经中国官方批准的转基因成分。

    五、产品加工和出口要求

    (一)种植采收。

    1. 苜蓿草的加工厂和原料的种植、烘干及储存场所应与动物饲养场、牧场等隔离,确保这些原料没有被偶蹄类动物的排泄物、分泌物及其他物污染。苜蓿草在收割、晾晒及储存期间,应避免混杂根、籽粒、土壤及其他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植物残体。

    2. 苜蓿草种植农场应实施有效的综合管理措施,以避免和控制附1所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

    (二)加工储藏。

    1. 苜蓿草加工厂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保持加工区及设备清洁,在压缩打捆包前采取有效的去杂、去污措施,不得采用金属材质材料打捆包装,确保苜蓿草符合以下要求:

    -不带有附1所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不带有活的有害生物;

    -不带有饲草根、籽粒以及其他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植物残体;

    -不带有动物粪便、动物尸体、禽类羽毛;

    --不带有土壤、塑料膜、石块、金属片等异物。

    2. 苜蓿草在原料和成品存储、加工和运输时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相对封闭和独立的空间;

    -采取有效的防鼠、虫、鸟措施,防止有害生物污染;

    -加工前,对加工设备进行专门清扫。

    3. 应使用干净卫生的集装箱装运输华苜蓿草。

    (三)离境前检疫和证书要求。

    1. 苜蓿草离境前,如经检疫发现活的有害生物,该批苜蓿草应不准输往中国。SENASA仅允许经检疫合格的苜蓿草输往中国。

    2. 经检疫合格的,SENASA应出具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证书样本见附2。

    (四)标识要求。

    每批货物的每个集装箱内应至少有一个可视标签,注明加工厂名称和注册登记号码及“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文字样(格式见附3)。

    六、进境检疫

    (一)证书核查。

    1. 核查进境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是否附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 核查SENASA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是否与样本相符。

    (二)货物检查。

    根据《检验检疫工作手册》植物检验检疫分册第一章第八分章第2节《进境饲草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的规定,结合本要求第五条和附1所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对进境苜蓿草实施检验检疫,必要时抽样送实验室进行检疫鉴定。

    七、不符合情况处理

    进口苜蓿草发生不符合情况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无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无标志或标志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二)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作除害处理或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发现其他活的有害生物,作除害处理;

    (四)发现土壤或未经中国批准的转基因成分,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五)发现动物粪便、动物尸体、禽类羽毛、饲草根、籽粒以及其他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植物残体、金属材料等或不符合中国饲料相关安全卫生标准,作除害处理、退回或销毁处理。

    若发现足够严重的违规情况,质检总局将告知SENASA,并根据严重程度采取暂停相关加工厂或整个产品以做整改等追加措施。 

    附:

    1. 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 植物检疫证书样本

    3. 集装箱标签

    附1

    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序号

    学    名

    中文名

    昆虫

     

     

    1

    Frankliniella occidentalis

    西花蓟马

    2

    Naupactus leucoloma

    白缘象甲

    3

    Helicoverpa zea

    谷实夜蛾

    4

    Solenopsis invicta

    红火蚁

    真菌

     

     

    5

    Verticillium albo-atrum

    苜蓿黄萎病菌

    线虫

     

     

    6

    Ditylenchus dipsaci

    鳞球茎茎线虫

    杂草

     

     

    7

    Lolium temulentum

    毒麦

    8

    Solanum elaeagnifolium

    银毛龙葵

    9

    Cuscuta campestris

    田野菟丝子

    10

    Cuscuta epithymum

    苜蓿菟丝子

    11

    Sorghum halepense

    假高粱

      

    附3

    集装箱标签 

    “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加工厂名称:

    加工厂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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