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全站检索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发布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行政处罚
商品归类决定
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目录
进出口合规、海关监管与进出口税收政策法规全浏览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
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法规目录
海关法库分类栏目
对外贸易管理
对外贸易管理综合法规目录
外贸经营者法规目录
国营贸易法规目录
货物贸易禁止法规目录
货物贸易限制法规目录
货物自动进口法规目录
跨境电子商务法规目录
优惠特惠与原产地法规目录
技术进出口法规目录
服务贸易法规目录
反倾销法规目录
反补贴法规目录
保障措施法规目录
国际贸易物流运输法规目录
出口退税管理
外汇与跨境支付管理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海关通关与关税法规综合目录
申报与通关法规目录
报关单位与报关员管理法规目录
海关税法规目录
商品归类法规目录
完税价格法规目录
减免税法规目录
暂时进出境法规目录
进出口货物转关法规目录
海关信用管理法规目录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目录
运输工具监管法规目录
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法规目录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法规目录
海关稽查核查制度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管理类
加工贸易管理综合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审批制度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管理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货物单耗核定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异地加工外发加工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法规目录
境外加工出料加工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检验类
进出口商品检验综合法规目录
进口商品检验法规目录
出口商品检验法规目录
报检管理法规目录
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法规目录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抽查与复验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认证法规目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类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综合及卫生检疫法规目录
进境检疫法规目录
出境检疫法规目录
检疫审批法规目录
运输工具检疫法规目录
过境检疫和携带、邮寄物检疫法规目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封识、标志法规目录
检疫监督法规目录
行政处罚与走私犯罪
行政处罚综合法规目录
海关行政处罚法规目录
走私犯罪法规目录
复议与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综合法规目录
海关行政复议法规目录
行政诉讼法规目录
国家赔偿法规目录
国家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纺织品
农产品
药品、药材、医疗器械
食品
化妆品
化工化学品
机电产品
旧机电产品
废物专题
毒品专题
五金矿产
文化产品、文物
软件、高新科技
玩具、家具、轻工
车辆、船舶、航空器
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
快件、展品、货样、广告品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烟酒珠宝奢侈品
国家国别(地域)贸易政策
大陆-台湾
内地-港澳
中国-美国
中国-日本
中国-欧盟
中国-韩国
中国-加拿大
RCEP
TPP
中国-东盟
中国-亚太
中国-印度、南亚
中国-巴基斯坦
中国-俄罗斯
中国-中亚西亚
中国-非洲
中国-中南美洲
中国-澳、新、大洋洲
出入境管理类
出入境综合管理
中国公民出入境
外国人入出境及停(居)留
内地(大陆)与港澳台
出入境边防检查
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法规目录
海关总署 对携带和邮寄进境圣经修读毕业证书处理意见的通知 [〔1990〕署监二字第220号]
海关总署 对携带和邮寄进境圣经修读毕业证书处理意见的通知〔1990〕署监二字第220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据九龙海关反映,最近发现有进境旅客为内地人员托带由“亚洲佳音圣经函授部”颁发的“圣经修读毕业证书”。我国宗教实行独立自办,境外宗教组织向内地进行圣经函授并发放毕业证书是干涉我国的宗教事务,违反了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为此,各海关对发现携带或邮寄进境的此类证书,均予没收处理。 ...
日期:1990-03-12 09:39:34
阅读:3948次
海关总署 转发《关于签发台湾同胞多次入出境证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90〕署监二字第167号]
海关总署 转发《关于签发台湾同胞多次入出境证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0〕署监二字第167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公安部与国务院台办联合下达的《关于签发台湾同胞多次入出境证件问题的通知》转发你关。《通知》规定对在内地投资设厂或进行其他经贸活动的台湾同胞核签一年多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请各关对持上述证件入出境的台湾同胞按《通知》第三、四条的规定办理。 附件 关于签发台湾同胞多次入出境证...
日期:1990-02-26 09:32:08
阅读:2967次
海关总署 验放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标本进出境的通知 [〔1990〕署监二字第99号]
海关总署 验放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标本进出境的通知〔1990〕署监二字第99号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决定废止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海关: 近年来,随着国际间对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化石的研究学术交流的不断发展,国外有关人士纷纷希望我国把某些化石标本或模型运到国外进行展览和学术交流。为防止我国科研成果和珍贵化石标本外流;同时,又为国际间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学的学术交流得以顺利进行,我署对有关人员携...
日期:1990-02-06 09:27:23
阅读:2657次
海关总署 贯彻《关于处理港澳人士来内地请愿等政治活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990〕署监二字第84号]
海关总署 贯彻《关于处理港澳人士来内地请愿等政治活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90〕署监二字第84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港澳办公室《关于处理港澳人士来内地请愿等政治活动问题意见》。《意见》对近年来港澳一些团体和人士来内地进行请愿等政治活动做了分析,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要以“一国两制” 为总的方针,在处理这一敏感的政治问题上,既要从捍卫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内地安定团结的...
日期:1990-02-03 09:23:58
阅读:2580次
海关总署关于旅客携带玩具型无线电通信设备、遥控设备进境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89年11月24日)
关于旅客携带玩具型无线电通信设备、遥控设备进境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1989年11月24日) 我署监管二司以(89)监二(一)字第269号转发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玩具型无线电通信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以来,一些海关在执行中提出了一些问题。为此,经与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协商,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由旅客带进的,不以商业经营为目的的少量玩具型无线电通信设备、遥控设备...
日期:1989-11-24 06:00:00
阅读:3984次
海关总署令第9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第9号【发布日期】1989年11月01日【实施日期】1989年12月01日【法律类别】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已被海关总署令198号、海关总署令235号修改,现行有效的文本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第三条 进...
日期:1989-11-01 00:00:00
阅读:779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来往港、澳地区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自用物品管理办法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四日海关总署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来往港、澳地区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自用物品管理办法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四日海关总署发布) 第一条 为了照顾来往港澳地区运输工具服务人员的合理需要,加强对国家限制进口物品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因公出国人员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来往港澳地区运输工具服务人员,系指我国籍的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经营客货运输的小型船舶、火车和汽车等运输工具上工作的人员(...
日期:1989-06-11 06:00:00
阅读:2500次
海关总署 对旅游商品出境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1989〕署监二字第107号〕
海关总署 对旅游商品出境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1989〕署监二字第107号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决定废止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据广州海关报告:总署〔1988〕署监二字第1211号《关于进境旅客用外汇购买托运出境应征出口税的商品予以征税的通知》下发执行后,海关对出境旅游商品的管理工作中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为此,我署经商对外经济贸易部同意,对出境旅游商品的管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1984〕国发87...
日期:1989-03-22 16:40:36
阅读:2693次
海关总署 调整海关对旅客携带进境免税烟酒限量的通知 〔〔1988〕署行字第980号〕
海关总署 调整海关对旅客携带进境免税烟酒限量的通知〔1988〕署行字第980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关于对进境旅客携带烟酒要进行适当限制的指示精神,我署决定对旅客携带进境烟酒的限量作如下调整: 一、对来自和前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包括港澳同胞和内地前往港澳地区探亲、旅游的旅客)带进香烟的免税限量,由现行规定的香烟400支(2条)改为200支(1条),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酒的免税限量由2瓶改为1瓶(含0.75升)...
日期:1988-09-15 16:37:27
阅读:790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验放转寄台湾的个人邮递物品的公告(1988年3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验放转寄台湾的个人邮递物品的公告 (1988年3月29日) 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通知,自一九八八年四月一日起,对转寄台湾的个人邮递物品按如下规定验放: 一、通过香港、澳门地区转寄进境或转寄台湾的个人邮递物品按照《海关对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门的个人邮递物品监管办法》办理。 二、通过外国转寄进境或转寄台湾的个人邮递物品按照《海关对进出口邮递物品监管办法》办理。
日期:1988-06-10 06:00:00
阅读:3335次
«
1
2
...
18
19
20
21
22
»
第
页
跳转
第
20
/
22
页 共
219
条记录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