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朋友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听说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请问检察院什么时候会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谢谢。
答:您好,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十个工作日以内决定是否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