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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稽查发现由于海关的原因少征税款的企业还需要缴纳吗?
    发布时间:2016-11-10 15:52:44  浏览:1358次

    问:公司接受海关稽查,发现海关在征收税款时少收了部分税款,现在稽查出来了,我们还需要补缴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国务院令第209号发布,第670号修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海关稽查,发现关税或者其他进口环节的税收少征或者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被稽查人补征;因被稽查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征。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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