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收购走私物品处罚重吗?
    发布时间:2022-01-11 18:12:15  浏览:810次
    ┃ 问题描述:
    公司是做二手手表的,主要做的是高端二手产品,货源主要由我们在国外确定,也有部分是在从国内收,国外买的由香港人帮忙带进来,我们在国内付钱,国内收的也是从这帮香港人手里收的。现在海关查到这帮香港人没有交税,我们从他们手上收的属于收购走私物品,也要算走私。收购走私处罚的重吗?
    兰迪海关部-

    你所述自己确定国外货委托香港人带进来的情形,如果支付的运费等明显不够税费,则涉嫌走私,但这类情形通常可以考虑为从犯。

    第二类从他们手上收购的,如果按间接走私(购买走私)处理,不能认定为与通关团伙的共同犯罪,不能认定为从犯,按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处理,将处罚更为严重。如果不是直接走私人购买,根据不同的主观故意,则可能涉嫌洗钱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

    无论是间接走私、洗钱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处理不当都可能面临比第一种情形更重的处罚。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