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文物罪中的走私仅限于出口,指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的行为,如果是携带文物进境没有申报,涉嫌应缴税额较大的,可能会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果涉嫌税款数额低于10万元的,可能做行政处罚。若携带进境的文物同时属于珍贵动物制品入境没有申报的,有可能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具体应结合实际情形判断。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联系电话:18875129023
电子邮箱:yun.fei@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