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33 号《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在生产加工环节征收26%的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征收11%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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