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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的货物中有少量是固体废物,后按要求退运,可以请求海关免罚吗?
    发布时间:2024-01-28 23:10:50  浏览:156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从欧洲进口了一个集装箱的旧机电设备,海关查验时发现其中一个设备是固体废物,大概有二十多公斤,现在我们已经退运了,请问有机会争取免罚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换言之,进口固体废物不论数量多少,均满足行政处罚的条件。

    不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可知,符合《海关行政处罚“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一)》(或《海关行政处罚“初次违法免罚”事项清单(一)》,或者其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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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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