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海关法》第十四条,进出境运输工具也受到海关监管,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你的朋友将受到海关监管的运输工具拆解并销售,存在逃避海关监管的嫌疑。
此外,这个案子里的船只拆解后是为了销售,其已具备货物的性质,因该行为产生偷逃应缴税款的结果,故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当然,如果该船只涉及进出口许可证监管的,那么你的朋友还可能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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