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 )第六条,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
根据你描述的情形,你的朋友在执行一年后可以开始减刑。但同时他还需要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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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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