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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查获的走私货物能被认定为废物吗?
    发布时间:2024-03-15 18:19:15  浏览:102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朋友涉嫌走私PVC板材,进口的货有大部分是完整的板材,偶尔有碎料, 现在被查到的这票有碎料,被鉴定为废物,所以就想定他走私废物,但是他以前进口的都是好的,不是废物。现在累计算他有一百多吨,已经进口的货物怎么也能认定是废物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你好,对于进口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判断需要依赖于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对于已经查获的现货可以通过鉴别明确其是否为固体废物的属性,而对于无法鉴别的部分,只能通过过往的进口记录、当事人的笔录、证人证言、产品图片等多方面的证据综合判断。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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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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