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其他免费提供货物指除已具体列名的礼品、无偿援助和赠送物资、捐赠物资、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免费提供的货样、广告品等及归入列名监管方式的免费提供货物以外,进出口其他免费提供的货物。
监管方式代码“3339”,简称“其他进出口免费”。 本监管方式包括:
1.经贸活动中赠送的物品;
2.监管方式3511、3612之外的捐赠品;
3.驻外中资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物资;
4.经贸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消耗性物品等。
进出口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免费提供货物,凭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许可证件验放。
进出口免费提供货物应照章征税。 本监管方式进口货物不得对外售(付)汇,出口货物不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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