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公司想在保税区内设立一个企业办理仓储业务,请问一下需要向海关办理注册手续吗?谢谢!
答:依据《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65号)第五条的规定,在保税区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应当向海关办理注册手续。区内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帐簿、编制报表,凭合法、有效凭证记帐并进行核算,记录有关进出保税区货物和物品的库存、转让、转移、销售、加工、使用和损耗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