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进口货物本身已经有清晰的原产地标识,随附商业单据也可以清楚证明货物原产地但是没有原产地证书,海关也一定要求提供原产地证书合理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海关接受申报后,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审核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海关在审核确定进口货物原产地时,可以要求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提交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证书,并予以审验;必要时,可以请求该货物出口国(地区)的有关机构对该货物的原产地进行核查。因此,申报时提交原产地证书是海关核查原产地的途径之一,不是唯一途径。在有证据证明货物原产地、没有相反证据质疑申报原产地的情况下,海关执意要求申报人提供原产地证是不合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