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派的司机,想利用往返深港两地时带一些别人委托购买的东西过来,请问一下,以个人身份带的话,也需要向海关申报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6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工作人员携带物品进出境的,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