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外支付方式是分期付款,每期支付均含有利息费用,请问是否必须计入完税价格交税,能否排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一)利息费用是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二)有书面的融资协议的;(三)利息费用单独列明的;(四)纳税义务人可以证明有关利率不高于在融资当时当地此类交易通常应当具有的利率水平,且没有融资安排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价格与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非常接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