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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转让减免税设备怎么计算补交税款?
    发布时间:2016-07-06 09:31:50  浏览:1858次

    问:您好,未办理补税手续转让了减免税设备,现在要办补税手续,请问如何确定已进口时间来折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未办理规定手续擅自转让减免税货物的,以货物实际转让之日作为计算其已进口时间的截止之日。补税时按已进口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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