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刚申请到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请问在报关时要不要提供纸质的《征免税证明》?谢谢。
答:自2017年4月26日起,对通过中国电子口岸QP预录入客户端减免税申报系统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并通过了海关审核的,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进口通关环节无需提交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有关规定请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