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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企业使用非保税料件可以先使用后通报海关吗?
    发布时间:2016-06-29 11:30:17  浏览:1304次

    问:我司是加工贸易企业,主要为港商外资公司加工仪表盘,现在有一款零件因为技术改进需要重新更换,为赶工期已经来不及先进口再使用,所以想从国内采购使用,请问我们可以先用了再向海关报备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由于加工工艺需要使用非保税料件的,经营企业应当事先向海关如实申报使用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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