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一名法院的审判人员,请教一个加工贸易业务的问题。加工贸易的一个特点是“两头在外”,即原料和制成品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现在我手头上一个案件,制成品只是运到保税区,然后又以一日游方式进口到国内,请问这种方式能算完成了出口任务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经营企业出口加工贸易货物,可以向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出口,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