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公司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料件不足以生产制成品,还要使用国内购买的料件,请问在单耗申报时是否也要对此进行申报?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加工贸易同一料件有保税和非保税料件的,应当申报非保料件的比例、商品名称、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
引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单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加工贸易项下料件和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
(二)加工贸易项下成品的单耗;
(三)加工贸易同一料件有保税和非保税料件的,应当申报非保料件的比例、商品名称、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