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了许可证,但是实际进口时按许可证数量报,但是实际上数量超过了许可证允许进口的量,请问是按逃税追究,还是按逃证追究?或者要逃证、逃税一起追究?
答:根据《刑法》、《海关法》,进口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低报数量部分,如果既无许可证,又偷逃税款,同时构成走私废物和走私普通货物,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