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出于生产和履行合同的需要,把从国内购料顶替了保税料件用于生产,而保税料件后到货,生产上又暂时用不上就卖了,请问这种情况是否会构成走私?谢谢。
答:您所述的情况如果手册已经正常核销,用于顶替的国内购料符合同品种、同数量、同规格、不牟利的要求,则出售保税货物不会涉嫌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