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因涉嫌走私被起诉到法院了,海关在催我司派出一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请问我司早就不营业了,也派不了人参加诉讼,怎么办?谢谢。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七,“被告单位没有合适人选作为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因不具备追究该单位刑事责任的诉讼条件,可按照单位犯罪的条款先行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