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跟朋友一起合作开了一家运输公司,近期海关来我司调查,说是去年我司运输的几车大理石是走私进来的,我们是完全不知情的,请问我司会涉嫌走私犯罪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如贵司主观上非明知,不应认定为走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