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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企业的多笔外汇逾期核销会统一处罚还是逐笔处罚?
    发布时间:2017-10-11 10:24:24  浏览:3652次

    问:我们公司是一家小型的进口企业,从泰国进口几笔原材料后因为委托其他朋友支付我外币货款,所以没有按时将报关单的外汇核销,现在被外汇局查到,说要进行处罚,请问一下他们会统一处罚还是逐笔处罚?


    答:依据《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进出口业务均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核销,对逾期的行将逐笔处罚。


    延伸阅读:

    第十三条 对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行为,应当逐笔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规情节轻微,单笔违规金额在25万美元以下,可予以减轻处罚;单笔违规金额在25万美元(含)以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笔处罚的标准为逾期金额每5000美元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对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行为单笔处罚金额的上限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对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行为符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情节的,单笔处罚金额的上限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

    ——《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汇发[200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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