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近期我司被海关稽查发现单耗申报有误,经查是由于报关员的原因,请问我司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