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为生产能力限制,我司接受客户外发加工订单又转给了另一家企业生产,现在海关发现后说要处罚,请问外发货物并非出售,而且已经运回原来外发的客户,并没有逃税,也是违法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承揽外发加工企业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再次外发至其他企业进行加工。你所述情况属于违反此项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给予行政处罚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非所有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