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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可以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海关行政复议申请吗?
    发布时间:2015-12-08 09:14:58  浏览:1200次
    问:海关对我司进行稽查后处以了罚款,我司不服向海关提出行政复议,请问我们可以以快递的方式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吗?谢谢!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海关总署第166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通过海关公告栏、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接受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地址、传真号码、互联网邮箱地址等,方便申请人选择不同的书面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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