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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转基因农产品临时措施管理程序2002年3月11日
    发布时间:2002-06-24 06:00:00  来源:  浏览:1739次
    进口转基因农产品临时措施管理程序
     (2002年3月1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0号)的规定,制定本管理程序。
      1、境外公司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规定,向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申请安全证书。已递交申请的境外公司以及相关的贸易公司,可申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转基因农产品的“临时证明”。
      2、如境外公司在短期内无法提供完整的中文申请资料,可提供英文申请资料作为申请“临时证明”的条件。但“办公室”自收到境外公司提供的完整的中文申请资料之日起,方开始正式受理安全证书的申请。
      3、向“办公室”申请“临时证明”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进口转基因农产品临时证明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本国或第三国国家安全评价管理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件。
      “办公室”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在境外公司向“办公室”申请“临时证明”的同时,进口商可向“办公室”申请标识使用认可。“办公室”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5、上述审核合格者,“办公室”在30天内分别发给“临时证明”和标识使用认可批准文件。
      6、进口商持“临时证明”和标识使用认可批件依法办理相关进口手续。
      7、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010-64193077
      传真:010-64193082
    附件        进口转基因农产品临时证明申请


    ┌────────┬──────────┬────┬──────────┐
    │商品名称    │          │税号  │          │
    ├────┬───┴───┬──────┴────┴──────────┤
    │    │用途     │                      │
    │ 商品  ├───────┼────────────┬─────┬───┤
    │ 一般  │包装方式   │            │储存方式 │   │
    │ 资料  ├───────┼────────────┼─────┼───┤
    │    │运输工具   │            │启运口岸 │   │
    │    ├───────┼────────────┴─────┴───┤
    │    │到达口岸   │                      │
    ├────┼───────┼──────────────────────┤
    │    │受体生物   │                      │
    │    ├───────┼──────────────────────┤
    │    │目的基因   │                      │
    │ 转基  ├───────┼──────────────────────┤
    │ 因生  │功能特性   │                      │
    │ 物原  ├───────┼──────────────────────┤
    │ 料的  │转基因生物  │                      │
    │ 一般  ├───────┼──────────────────────┤
    │ 资料  │产地     │                      │
    │    ├───────┼──────────────────────┤
    │    │研发商    │                      │
    │    ├────┬──┴───┬─────┬──────┬─────┤
    │    │    │编号    │     │      │     │
    │    │ 产地  ├──────┼─────┼──────┼─────┤
    │    │(第三)│审批机构  │     │      │     │
    │    │国批准 ├──────┼─────┼──────┼─────┤
    │    │的文件 │有效期   │     │      │     │
    │    │    ├──────┼─────┼──────┼─────┤
    │    │    │用途    │     │      │     │
    ├────┼────┴───┬──┴─────┴──────┴─────┤
    │    │国家(地区)名称│                     │
    │    ├────────┼─────────────────────┤
    │    │单位      │                     │
    │ 申请  ├────────┼─────────────────────┤
    │ 单位  │主要经营活动  │                     │
    │ 情况  ├────────┼──────┬────┬────┬────┤
    │    │        │电话    │    │传真  │    │
    │    │        ├──────┼────┼────┼────┤
    │    │  联系方式   │E-mail   │    │联系人 │    │
    │    │        ├──────┼────┴────┴────┤
    │    │        │通信地址  │              │
    ├────┴──────┬─┴──────┴──────────────┤
    │申请单位盖章(签字) │                       │
    │           │                       │
    │           │              年  月  日   │
    ├───────────┼───────────────────────┤
    │申请日期       │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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