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国家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 废物专题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4年第66号 公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
    发布时间:2004-06-26 06:00:00  来源:  浏览:2234次

    注:该公告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停止执行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相关文件的通知(国质检检函[2011]190号)所废止。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4年第66号 公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


    ┌───────┬───────┬───────┬───────┐
    │序号     │商品编码   │废物名称   │备注     │
    ├───────┼───────┼───────┼───────┤
    │1       │8101.9700   │钨废碎料   │       │
    ├───────┼───────┼───────┼───────┤
    │2       │8104.2000   │镁废碎料   │       │
    ├───────┼───────┼───────┼───────┤
    │3       │8108.3000   │钛废碎料   │       │
    ├───────┼───────┼───────┼───────┤
    │4       │6310.1000.10 │新的或未使用过│       │
    │       │       │的纺织材料制经│       │
    │       │       │分拣的碎   │       │
    │       │       │织物等(包括废│       │
    │       │       │线、绳、索、缆│       │
    │       │       │及其制品)  │       │
    ├───────┼───────┼───────┼───────┤
    │5       │6310.9000.10 │新的或未使用过│       │
    │       │       │的纺织材料制其│       │
    │       │       │他碎织物   │       │
    │       │       │(包括废线、绳│       │
    │       │       │、索、缆及其制│       │
    │       │       │品)     │       │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