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对外贸易管理 > 对外贸易管理综合法规目录
    商务部令2004年第4号 公布《商务部关于废止第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4-06-26 06:00:00  来源:  浏览:2159次
    商务部令2004年第4号 公布《商务部关于废止第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商务部关于废止第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管理国内贸易的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商务部。为促进国内贸易发展和市场流通法律体系的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商务部对1993年以来由原物资部、原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原国内贸易局、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涉及国内市场流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商务部决定:第一批废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7件(目录见附件)。







    注:以上图表如看不清,请将图表另存至本机后打开。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