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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74号 关于公布《2013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发布时间:2012-10-31 15:12:36  来源:  浏览:1692次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74号 关于公布《2013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3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均可按有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2111-15日。

      附件:2013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2年10月31

      附 件

    2013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万立方米

    26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2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640

    其中:香港

    万只

    3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金属量)

    万吨

    1.54

    锡及锡制品(金属量)

    万吨

    1.7

    锑及锑制品(金属量)

    万吨

    5.94

    钼(金属量)

    万吨

    2.5

    铟(金属量)

    231

    白银(金属量)

    5387

    磷矿石

    万吨

    100

    滑石粉(块)

    万吨

    75

    甘草及其制品

    6300

    镁砂

    万吨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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